公告:教育部體育署基層扎根計畫「105年高爾夫球場青少年菁英隊際錦標賽」競賽規程。 2016-4-26

教育部體育署基層扎根計畫105年高爾夫球場青少年菁英隊際錦標賽競賽規程

 

一、  主辦目的:為倡導高爾夫運動,落實扎根計畫,積極發掘及培訓優秀青少年選手,建立競技平台,促進球場交流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

四、協辦單位:南峰高爾夫球場

五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5月10~12日(星期二~四)

六、比賽地點:南峰高爾夫球場(南投市鳳山路336-1號)電話:049-2254868

七、活動行程:

(一)  練習日:105年5月9日(星期一07:00開始)。請自行向球場預約登記,並告知個人姓名及組別。果嶺、桿弟、球車及保險費共計新台幣1,470元整。

(二)  領隊會議:5月9日下午15:00南峰高爾夫球場餐廳。

(三)  比賽日:5月10日~5月12日。

(四)  閉幕暨頒獎餐會:5月12日下午14:00;地點:南峰高爾夫球場餐廳。

八、參賽資格:

(一) 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具業餘身分者。

(二)  各球場培訓選手。

(三)  18歲以下(年齡計算至105年5月10日0時)。

九、比賽分組及方式:

(一)  團體賽:各球場可組2隊(每隊男女各1人),必須為該球場培訓選手,第一回合(5月10日)實施4人4球比桿賽、第二回合(5月11日)4人2球比桿賽、第三回合(5月12日)男女個人比桿賽,三回合加總桿數(包含女子個人比桿賽)為該球場之團體成績。

(二)  個人賽:以第三回合18洞比桿賽區分男女排名。

(三)  發球台:男子組【藍梯】女子組:【白梯】

(四)  四球比桿賽:二競賽者作搭檔各打自己的球之競賽,搭檔中較低之桿數為該洞桿數。如一搭檔未打完該洞,並無處罰。一方可以由任一搭檔代表打規定回合之全部或任何一部分之賽程,無需二位搭檔都出席。缺席之競賽者可以在洞與洞之間加入他的搭檔,但不可在一洞之賽程中加入。記分員只須記錄每一洞桿數要被計算之搭檔之總桿數。要被計算之總桿數必須能各別地辨認出是那一位搭檔之桿數;否則該方即被取消比賽資格。搭檔中只有一位須要負責遵守規則6-6b。(錯誤桿數-見規則31-7a)。打球順序:屬於同一方各球員之球,可以依該方所認為之最佳順序擊打。錯誤球:如競賽者因對錯誤球做了打擊而違反規則15-3b,他即招致二桿之處罰且必須打正確之球或依規則進行,以改正其錯誤。即使該錯誤球是其搭檔的,其搭檔並不招致處罰。如該錯誤球屬另一競賽者所有(包含其搭檔),其所有者必須在該錯誤球第一次被打之地點置放一球。

(五)  四人二球比桿賽:二競賽者作搭檔打一顆球之競賽。在四人二球賽之任一規定回合中,搭檔必須輪流在各開球區開球,且在各洞之賽程中也必須輪流打。罰桿不影響打球之順序。如搭檔間以不正確之打球順序做了一次或多次打擊,這樣的一次或多次之打擊都要被取消,而該方招致二桿之處罰。該方必須以正確之打球順序,儘量靠近第一次打錯順序之地點打一球以改正這項錯誤(見規則20-5),如該方未先改正這項錯誤就在下一洞開球區做了打擊,或如是該回合最後一洞時,在離開果嶺前未宣告要改正這項錯誤,則該方被取消比賽資格。

十、報名辦法:

(一) 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5年4月29日1700時止。

(二)各球場限報名2隊(4人)。

(三)  參加費用:報名費每隊新台幣1,000元,由各代表隊所屬球場負擔(所有費用需於報名同時繳交,否則不予編組)。另每回合需繳交果嶺費及桿弟費(含其他費用)新台幣1,470元。可採下列方式繳費:

1.    現場報名:地點: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 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12樓之1,電子信箱:garoc.tw@msa.hinet.net 電話:(02) 2516-5611分機17傳真:(02) 2516-5904  或 (02) 2516-3208

2.    郵政劃撥方式繳納:郵局帳號19691231,戶名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

(四)  ※ 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確認本會是否收到報名表及匯款單,報名截止後,本會一概不予受理。

(五) 請假退費:選手如遇重大事故、突發狀況或傷病假,請於第一回合開始前主動與本會辦理請假,本會將其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新台幣100元後退還餘款。如無故未參賽,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並禁賽一年處罰。

(六)  本會將替參賽選手辦理旅行平安保險,請確實填寫報名表。

十一、 有關編組表及比賽事項不再以郵寄方式通知,均上網公告,請注意網站動態。

本會網址:http://www.garoc.org/

十二、 每日比賽結束後,選手請於球場櫃檯繳交(果嶺、桿弟、球車及保險費)費用共新台幣1,470元整。

十三、 獎勵:

(一)  團體組:團體賽取前6名頒獎盃乙座,冠軍球場實施球場專題訪問,以表彰球場貢獻。

(二)  男子個人組:個人成績取前3名頒發獎盃及獎狀,4~8名頒發獎狀,前3名並優先納入次年度潛力選手培訓暨出國移地訓練名單。

(三)  女子個人組:個人成績取前3名頒發獎盃及獎狀,4~8名頒發獎狀,前3名並優先納入次年度潛力選手培訓暨出國移地訓練名單。

十四、 平手判別:

(一)  男子個人及女子個人第一名之成績相同時,比較第三回合10-18洞的總桿數,如桿數相同時,依序以13-18洞的總桿數、16-18洞之總桿數及最後以第18洞之桿數來決定。

(二)  團體組成績相同時,以相同各隊兩人最後一回合18洞總桿加總成績低者勝;如仍相同時,則比較10-18洞的總桿加總,如10-18洞桿數仍相等,依序則以13-18洞的總桿加總、16-18洞之總桿加總及最後以第18洞之桿數加總來決定。

十五、 運輸工具之限制:球員於規定回合中禁止乘坐任何形式之運輸工具,除非裁判執裁之需要並經其同意。

十六、 若因天氣或其他因素要取消某一回合(或一回合以上)的比賽,大會可依據已完成之回合宣佈名次。

十七、 比賽規則:根據R&A高爾夫規則及委員會制訂當地單行規則執行之,如有爭論以比賽委員會之裁定為最後裁決。如欲申訴,可至本會官網下載申訴書完成申訴手續。本會網址:http://www.garoc.org/

十八、 各隊限派一名提供建言之指導員,並須於賽前呈報委員會核可及領取指導證,指導證不得借予他人使用。提供建言之指導員在各洞不得走上果嶺。比賽條件悉依大會賽前之公告為準。

十九、 本賽事已奉教育部體育署105年3月9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1050006395號函核定辦理。

 

105年高爾夫球場青少年菁英隊際錦標賽報名表

 

球場: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E-Mail: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領隊: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指導教練: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連絡電話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編號

組別

姓 名

出生

日期

身份證字號

個人通訊處及E-Mail

行動

電話

1

第1組男

 

 

 

 

 

2

第1組女

 

 

 

 

 

3

第2組男

 

 

 

 

 

4

第2組女

 

 

 

 

 

匯款收據黏貼處/

附身分証影本

 

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    GOLF ASSOCI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

會址: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12樓之1

未繳交報名費或無傳真匯款憑據者一律不接受報名

※ 報名同時繳附身分証影本,連同報名表傳真或郵至本會備查,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,不予編組。

※ 詳細填寫個人資料(請以正楷字體填寫)。

※ 本會電話:(02) 2516-5611    本會傳真:(02) 2516-5904   (02) 2516-3208

※ 本會郵局帳號:19691231 戶名: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

※ 本會網址:http://www.taiwangolf.org/

 

Copyright 2006, All Rights Reserved. Tel: +886-2-2501-2238  Fax: +886-2-2501-2235 Email: tgca.tw@gmail.com 球場會員登入